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流域(区域)、城市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市际县际边界水利规划协调;负责全市水利投资计划综合平衡和审查;组织拟订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组织编制、审查市域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实施市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负责人:刘爱军 电话:87322940
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流域(区域)、城市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市际县际边界水利规划协调;负责全市水利投资计划综合平衡和审查;组织拟订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组织编制、审查市域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实施市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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