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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扬州市滁州市联合河长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  2021-04-06  访问量:     

关于建立扬州市滁州市联合河长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扬州市宝应、高、仪征市滁州市市河长办:

扬州市、滁州市县级以上跨界河湖包括高邮湖秦栏河。为两地提供防洪、供水、航运、治涝等功能。为全面落实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打破行政约束,创新管护机制,推动两地建立协作顺畅、责任落实、任务明确、措施一致、成效共享的河湖保护治理机制,决定建立扬州市、滁州市联合河长制:

一、建立市、滁州市联合河长制的重要意义

建立扬州市、滁州市联合河长制,是认真贯彻党中央确立的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要求,是塑造区域发展新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建立扬州市、滁州市联合河长制是进一步确保两市行洪安全的需要,是进一步提高流域水资源保障能力和承载能力的需要,同时也是进一步做好两市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整治、水生态修复、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等工作的需要;建立扬州市、滁州市联合河长制对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对加快两市县级以上河道沿线支河的环境综合整治进度,尽快为沿岸居民提供更加舒适、生态、优美的环境,增强居民幸福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立市、滁州市联合河长制的总体要求

(一)协同共治。以行政边界地区水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实行联合管治、团结协作,合力推进水环境改善、水污染整治、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实现水生态环境的同治、同护。

(二)属地为主。立足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水环境质量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控制和减少对周边地区的影响。发生跨界水环境污染事件时,相邻各区域在协作的同时,各自做好本区域内的查处和处置工作,做到守土有责。

(三)预防在先。要按照“抓苗头、堵源头”的要求,开展预警预报,将问题隐患排查、流域污染事件的预防工作列入各自议事日程,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治患于萌芽。

(四)立足长效。要强化任务目标、责任落实、日常监管、督查问责和群众参与等长效管理措施落到实处,通过制度、机制的完善和创新,巩固治理成效,真正实现长效治理。

三、市、滁州市联合河长制的主要任务

一是协同共治机制。建立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各级河长协同共治制度。以联合巡河、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共商方案、共同交办等形式,积极开展履职活动。县(区)级河长每年协同履职不少于两次;相关镇级河长每季度协同履职不少于一次;支流交界河道村级河长每月协同履职不少于一次。

二是联合监测机制。对河道交界段水质监测点进行整合,重点对干流和支流以及入河排污口定期开展水质联合监测,并通报交界河道水环境质量情况,定期召开河道环境监测协调会,开展污染源的排查分析和治理工作的推进落实。

三是共同保洁机制。水面漂浮物确保村级河道不流入镇级河道,镇级河道不流入县级河道。在汛期开启两岸控制水闸时,应提前打捞完支流漂浮物。干流的保洁涉及插花地的,可由被插地负责,其他按行政区域属地负责。交界支河保洁,由双方协商明确。

四是联合执法机制。要对行政边界水环境治理情况积极开展互查、协查,要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对执法中发现的问题事项要逐一研究,明确解决措施,协调解决边界区域涉水违法行为和水环境突发事件,对属地不清的跨界违法排污企业要联合调查,共同处置。

五是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行政边界地区工作信息交流平台,定期通报相关区域水环境质量情况、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水环境风险源排查、违法企业整治、信访舆情受理等方面的情况,实现信息共享。

四、实施市、滁州市联合河长制的保障措施

(一)各级河长办工作要求。扬州滁州两市的区河长办应协调和指导各方共同建立镇、村级跨界河长制机制,负责制定联合河长制联络员、水质监测、河道保洁、协同共治等相关制度,明确各级联合河长的职责。组织对联合河长制工作的检查、指导,协助市级河长协调处理联合河长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较大问题。

(二)镇、村级河长巡河重点。镇、村级河长联合巡河要制定工作计划,村级河长联合巡河要突出对两岸居民河道共治的宣传、联合河长制公示牌设置、基层河长履职和任务完成情况;镇级河长联合巡河要突出对交界河道居民乱堆乱放乱建的常态化管控,河道漂浮物的清理以及水域良好生态风貌的管护情况。

(三)发现问题的处理要求。发现或发生边界地区水环境问题及事故,协作各方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对方,并到现场共同处置;要建立处置应急预案,发生水环境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并互报请对方政府;要共同组织开展培训,注重强化应急训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附件:滁州市县级以上跨界河湖协同共治机制信息统计表

202146


扬州市滁州市县级以上跨界河湖

协同共治机制信息统计表

序号

河湖名称

涉及县级行政区

河湖等级

类别

最高级河湖长

(姓名、职务)

1

高邮湖

扬州市高邮市、宝应县,滁州市天长市

省管湖泊

扬州市

张耀武 扬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滁州市

姚志 滁州市政府副市长

2

栏河

州市高邮市、仪征市,滁州市天长市

跨县重要

邮市

周伟 高邮市副市长

仪征市

马立新 仪征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统战部部长

长市

周继 天长市政府副市长

备注:如遇河长变动,由接任河长按文件要求履职。